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4号)文件精神,以及《关于2021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及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将2021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及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爱恩学院2020年全日制在籍应届本科毕业生。
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先申请,再评选;不申请,不评选”的原则,在“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基础上进行评选工作。
评选比例
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年全校毕业生总数的8%,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的比例不超过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 。
现将爱恩学院2021届毕业生按比例分配参评名额公布如下:
学院 | 学院推荐名额15% | 校优报批名额8% | 市优报批名额 5%(本科) |
爱恩学院 | 54(含市优) | 29(不含市优) | 18 |
四、评选条件
1.校优秀毕业生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乐于助人,关心集体,有奉献精神,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各学年操行评定成绩至少两次为“优秀”的应届本科生;
(4)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先进个人称号,或者二次以上“优秀学生”、“社会工作积极分子”等先进个人称号;
(5)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并至少获得过二次二等以上(含二等)人民奖学金或一次专项奖学金。此外,入学以来每学期平均绩点不低于2.5;
(6)有正确的择业观念和积极的就业意识,能够率先升学深造或就业的学生、自愿赴西部和艰苦行业就业、志愿服务西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士官计划”和基层专项招录计划等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需提供相关证明)。
(7)退伍的应届毕业生授予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占当年校优秀毕业生的比例名额,若申请市级以上(含)优秀毕业生,同等条件优先推荐。
(8)申请阶段处于休学或是保留学籍同学不参与此次评选。
2.上海市优秀毕业生
学院在校优秀毕业生基础上择优推荐,上海市优秀毕业生不占用学院校优秀毕业生名额。
五、评选程序
时间节点 | 评选流程 |
4月2日 | 学院在易班、学院网站上发布通知 |
4月2日-9日 (下午16:00截止) |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向学院提交申请,申请所需提供如下材料: 1. 申请表格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1) 申请校优秀毕业生需填写附件1《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 申请市优的同学需要同时填写附件1《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附件2《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 所有申请校优和市优的同学都需要填写附件3《2020年度上海海洋大学校(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信息统计表》,该文件只需要将电子版发送至mqin@shou.edu.cn,文件及发送主题命名为:优秀毕业生申请附件3+姓名。 4) 填写注意事项: (1)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一栏先不填,由学校统一填写; (2) 附件1和附件2都需要钢笔填写,不得涂改; 且一式二份,表格务必正反打印,不更改表格格式。 2. 佐证材料注意事项 1) 佐证材料要求: 请提供相应纸质佐证材料复印件,包括奖学金、先进个人称号、各类获奖证书等。 2) 佐证材料时间范围: 佐证材料有效时间为自2017年9月到2021年4月9日前,且均以证书上的时间及公章为准,具体要求见附件3。 |
4月9日-14日 | 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拟定初评名单 |
4月15日-22日 | 学院对初评推荐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报院长审批,确定校(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学院将评选结果和相关材料上报学校 |
六、相关说明
被评选为“优秀毕业生”的候选人在毕业前如有下列情况发生者,即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离校前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品行不端或在离校过程中有不文明行为者;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良以下者。
七、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秦梅 联系电话:021-61900765 E-mail:mqin@shou.edu.cn;
附件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2: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3:《2020年度上海海洋大学校(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信息统计表》
爱恩学院关于2021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及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0401发).zip
爱恩学院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