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06-03   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10
爱恩学院关于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为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根据2026年6月最新修订的《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文件要求现启动本学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定对象

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二、申请要求和流程

1.申请人在申报前须认真阅读《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附件1确认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并学院提交《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2同时提供相应成果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供学院认定时审核复印件作为认定材料留存归档。

3.学院审核认定后在本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最终审定并集中公示后将认定的学分和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三、学院认定审核时间安排

申请受理时间:202663—2026618

请符合条件需申请的学生按照受理时间向学院提交申请表《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学生用)》和相应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发至教学事务管理中心公共邮箱:aien-12@shou.edu.cn,同时纸质材料最晚于61816:00前提交至爱恩学院B201办公室,逾期将不再受理。

若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学院教学事务管理中心王老师,联系电话:61900794。

附件1.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pdf

附件2.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学生用)新.xlsx

参考材料.zip

 

爱恩学院教学事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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