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本科学生人民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上海海洋大学单项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上海海洋大学文体骨干生管理办法》,现将有关奖学金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奖要求
先申请,再评选;不申请,不评选。
二、申请资格
凡申请人民奖学金者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未受行政处分或通报批评(凡受处分者自处分公告之日起至处分解除至日内,自通报批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评)。
(二)课程成绩无不及格(补考者不得参评)。
(三)第一至第四学期阶段当学期所选课程学分不低于16学分,第五至第七学期阶段当学期所选课程学分不低于8学分。
(四)在学校安排时间内,通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免测试者除外)。
三、评奖程序:
采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网上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1《上海海洋大学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版》。
受理时间:9月15日至9月20日
2022年9月20日下午16:00前完成网上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
(一)凡上学期在籍学生都可参评(包括转专业、休学、插班生等);
(二)除自强奖、学习进步奖外,其他单项奖学金奖项获奖名额不限,申请除自强奖、学习进步奖外的单项奖学金需提供附件2《上海海洋大学单项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电子版一份压缩打包发送到爱恩学院丁老师邮箱syding@shou.edu.cn(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6:30),同时在申请理由中明确写明自己符合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件中的第几条以及申请的奖励金额,团体奖项由团队队长牵头申请。
(三)其它评选条件严格参照2022版上海海洋大学《学生管理服务手册》。
附件1:
附件1:上海海洋大学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版.doc
附件2:
附件2:上海海洋大学单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爱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