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2-09-09   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1214
爱恩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

一、评选对象

爱恩学院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的品学兼优学生。

二、名额与金额的分配

国家励志奖学金:18人(5000//学年)

三、评奖要求

先申请,再评选;不申请,不评选。

四、申请资格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操行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为优秀者优先

(四)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俭朴;

(五)当学年课程成绩无不及格(补考者不得参评),获人民奖学金者优先

(六)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七)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八)在同等条件下,艰苦专业、获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九)凡违反校纪校规者自处分公告之日起至处分解除之日内、自通报批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或受到公安部门刑罚的学生不得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在同一学年内,同一普通高校学生只能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

五、评奖程序:

本人将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2021-2022学年所有获奖证书电子扫描件发邮箱llan@shou.edu.cn

截至时间:2022916日下午4: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注意事项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以202295 日的数据库为准;

(二)其它评选条件严格参照2022版上海海洋大学学生管理服务手册。

 

爱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99

附件一:上海海洋大学专项奖学金爱恩学院操作细则(试行).pdf

学号-姓名-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