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2-08-21   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917
爱恩学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

根据国家、上海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现将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以下简称认定工作)布置如下:

一、相关文件

1.中央部委文件:《教育部 财政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中国残联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

2.上海市文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规[2019]7号);

3.学校文件:《上海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沪海洋[2019]61号)。

二、认定对象

我校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三、认定依据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3.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4.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5.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6.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 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四、认定标准

以上海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参考依据,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因素、特殊群体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突发状况因素、学生消费因素及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一般困难、特别困难2档。

基本分档标准如下:①特别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420元(含),属于特殊群体的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或符合其它享受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学生;②一般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1420元,但低于2130元(含),且家庭其他情况也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对于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2130元,但低于2556元(含),且由于学费高额(学费每年10000元及10000元以上,不包括住宿费等其他费用)、或家庭成员(包括父母亲、配偶、子女及本人)得大病而需承担巨额医药费、家庭类型特殊(如单亲、离异、孤儿、军烈属)、因突发自然灾害等意外情况而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等特殊原因而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的特殊困难学生,各学院可视具体情况,对其给予适当补助,并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可认定为一般困难或特别困难。

在对老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须结合该生上一学年的学生支出情况,有对家庭经济情况弄虚作假,据实不报;长期吸烟、酗酒、赌博、大吃大喝等铺张浪费现象;有较高档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高档时装、奢侈化妆品等超出正常学习生活需要的高额消费、频繁消费或其他不当开支等情况,取消当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

五、认定原则

各学院辅导员、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党委副书记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主要负责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全面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信息化管理原则。着重考虑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六、认定程序

(一)认定工作启动

9121600,学院受理学生申请,学生提交相关材料至本班辅导员,包括:《上海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表1先提交电子扫描版,待开学返校后再补交纸质版)与《上海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审名单》(附表2电子版提交)

【注意】关于附件1:用A4纸双面打印,学生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承诺内容需本人手工填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下列情况请附相关证明材料: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

(二)学院认定(初审)

1.913日—916

各年级认定评议小组组织民主评议。

2919日—923

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评名单。经公示5个工作日且通过后,提交学生资助中心。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1900772 

联系人:张老师

八、温馨提示

1、家庭人口:指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的人口;

2、详细通讯地址:具体写到门牌号;

3、家庭成员情况:需写同一个户口簿上的人员;

4、家庭类型:(1)单亲指一方去世;(2)离异家庭注明对方抚养情况;(3)孤儿写明监护人的情况及收入和民政补贴;(4)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低收入困难家庭、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等,需将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交辅导员5重病家庭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交辅导员

5、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总收入÷家庭总人口数。


附件1:附表1:上海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双面打印,先交【电子扫描版】,待开学返校后再补交【纸质版】).doc

附件2:附表2:爱恩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审名单汇总表(电子版提交).xlsx

爱恩学院

2022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