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1-11-23   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352
爱恩学院2020-2021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通知

各位同学:

为表彰勤工助学岗位上表现突出的学生,进一步调动在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更好地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根据《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和《上海海洋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现将爱恩学院20202021学年上海海洋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2021学年参加爱恩学院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一学期及以上的学生。

二、名额

爱恩学院20202021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候选人名额2人。

三、评选条件

1.凡在勤工助学岗位上累计工作一学期(含一学期)以上的在岗学生。

2.有下列条款之一者,不得参加先进个人的评定:

1)受行政处分或通报批评(凡违纪者自处分公告之日起至处分解除之日内、自通报批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评);

2)该学年课程成绩有二门(含二门)以上不及格者(含补考、重考及格者);

3)在岗期间因误工或无故缺席而受到所在岗位负责人警告或相关纪律处分者;

4)因本人原因造成工作事故者。

3.评选要求:工作认真负责,能完成自身岗位工作,积极努力,善于思考。

四、评选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或用工部门推荐,并填写《上海海洋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表》。

2.学院审核学生的学习及违纪情况。

3.学院确定初步名单并在学院易班、学院网站、学院宣传栏进行公示。

4.学院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名单报学生处审核。

五、重要说明

提交时间与地点:截止202111251500前提交到爱恩学院109办公室。

提交资料:上海海洋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表(书面版)

联系人:张老师   61900786 

附件:

《上海海洋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上海海洋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表》

                             

                             爱恩学院

                                                      20211123

上海海洋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docx

上海海洋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表(打印在一页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