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1-11-01   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693
爱恩学院关于上海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水生奖学金评选通知

 

爱恩学院关于上海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水生奖学金评选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水生奖学金评颁实施细则》、《上海海洋大学专项奖学金爱恩学院操作细则(试行)》要求,现将有关奖学金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上海海洋大学全日制正式学籍在读,品学兼优的本科生

二、奖学金名额

水生奖学金2名,金额2000/

三、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有志为我国水环境保护事业贡献力量;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讲文明、守纪律;为人诚实、团结友爱;严于律已、宽于待人;乐于助人,富有爱心。

3.热爱专业,努力学习,历年各科成绩均优异,当学年各科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3.5,单科成绩不低于 75 分。 

4.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实践能力强,并力求把理论知识和生产实践相结合。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者可以优先考虑。

①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项目,撰写总结报告,或获得各类奖项;

②利用假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践,撰写总结报告,有单位评价或发表论文;

③参加并完成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撰写总结报告,或发表论文或获得各类奖项。

5.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6.违反纪律,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自动失去获得奖学金的资格。

四、评奖程序

时间节点

评选流程

111

学院在学院官网上发布通知

111日~3日(下午15点)

学生填写《上海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并将2020-2021学年获奖材料一起交至爱恩学院103办公室兰老师。

特别提醒:

未交申请表和获奖材料者不参加评定

说明

★:原则上获得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项、国家励志奖学金、朱元鼎奖学金、侯朝海奖学金和孟庆闻奖学金中一项的,不再同时获得水生奖学金。

 

如有问题,请拨打联系电话:61900772,联系人:兰老师

                                               爱恩学院

                                           2021111

附件一:上海海洋大学专项奖学金爱恩学院操作细则(试行).pdf

附件二:上海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