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对象
爱恩学院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名额与金额的分配
国家奖学金:2人(8000元/人/学年)
上海市奖学金:3人(8000元/人/学年)
三、评奖要求
先申请,再评选;不申请,不评选。
四、申请资格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操行评定为优;
(四)当学年获两次一等人民奖学金;
(五)在同等条件下,艰苦专业、获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六)受过学校违纪处分或公安部门刑罚的学生不得申请。
★:在同一学年内,同一普通高校学生只能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
五、评奖程序:
本人将国家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申请表、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所有获奖证书电子版发邮箱llan@shou.edu.cn,纸质版(复印件)一份交至爱恩学院103室兰老师收。
截至时间:2021年9月24日下午4: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注意事项
(一)奖学金申请表可在校园网校园在线“学生在线”下载(注:统一用A4纸打印);
(二)评选采用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具体加权分项见附件1。
其它评选条件严格参照2021版上海海洋大学学生管理服务手册。
附件一:上海海洋大学专项奖学金爱恩学院操作细则(试行).pdf
附件二: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三: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爱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