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水生奖学金评颁实施细则》、《上海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林启仁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和《上海海洋大学专项奖学金爱恩学院操作细则(试行)》要求,现将有关奖学金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上海海洋大学全日制正式学籍在读,品学兼优的本科生
二、各项奖学金名额
1.水生奖学金2名,金额2000元/人
2.林启仁奖学金2名,金额2000元/人
三、 评选条件
(一)水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有志为我国水环境保护事业贡献力量;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讲文明、守纪律;为人诚实、团结友爱;严于律已、宽于待人;乐于助人,富有爱心。
3.本科生:热爱专业,努力学习,历年各科成绩均优异,当学年各科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3.5,单科成绩不低于75 分。
4.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实践能力强,并力求把理论知识和生产实践相结合。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者可以优先考虑。
①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项目,撰写总结报告,或获得各类奖项;
②利用假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践,撰写总结报告,有单位评价或发表论文;
③参加并完成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撰写总结报告,或发表论文或获得各类奖项。
5.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6.违反纪律,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自动失去获得奖学金的资格。
(二)林启仁奖学金评选条件 :
1.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献身,模范地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本专业,刻苦学习,成绩优秀,重视社会实践和工作能力的锻炼和提高。
3.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4. 在创新创业方面有突出表现。
5. 本科生:学年各科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3.5,单科成绩(爱恩《大学英语》课程成绩以《爱恩英语》课程成绩为主)不低于75 分。
6. 违反纪律,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自动失去获得奖学金的资格。
四、评奖程序
时间节点 | 评选流程 |
11月18日(周三) | 学院在易班、学院网站、学院公告栏上发布通知 |
11月18日~20日(下午15点) | 学生填写《上海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并将2019-2020学年获奖材料一起交至爱恩学院109办公室兰老师。 特别提醒: 未交申请表和获奖材料者不参加评定 |
说明
★:原则上获得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项、国家励志奖学金、朱元鼎奖学金、侯朝海奖学金和孟庆闻奖学金中一项的,不再同时获得水生奖学金、林启仁奖学金。
如有问题,请拨打联系电话:61900786,联系人:兰老师附件1:
附件一:上海海洋大学专项奖学金爱恩学院操作细则(试行).pdf
附件2:
附件二:上海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docx
爱恩学院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