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0-11-02   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579
爱恩学院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申请通知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43号)文件要求,做好国家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工作。今年因新生109日才到校报到,目前新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还在进行中,为了提高评审效率,同步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高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经学校认定并导入上海市资助系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金额、名额

2020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每生按照5个月发放。资助标准:人均1650元人民币。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档次标准设为两档:一档每生每月资助380元,二档每生每月资助280元。后续将根据我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情况,再做国家助学金候选人具体名额分配。

三、评选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③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操行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⑥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以下情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给予国家助学金:消费奢侈、生活铺张浪费、凡违纪者自处分公告之日起至处分解除之日内、自通报批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或受过公安部门刑罚。

 

四、档次划分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才能申请每生每月380元的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一般困难的学生只能申请每生每月280元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中有以下情况者,可以优先获得380/月档次的国家助学金。

1)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

2)水产养殖、水族科学与技术、海洋渔业等艰苦专业同学;

3)获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者。

 

五、时间安排

2020112日——2020115日: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登录易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如遇易班申请不了,请登陆http://202.121.66.69:82/xgxt/进行申请,账号:学号,密码:身份证后六位。

 

七、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61900772,爱恩学院103办公室。

 

                                          爱恩学院

                                          20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