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0-05-07   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903
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上海海洋大学爱恩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员干部、五四红旗(特色)团组织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示范群体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模范带头作用,按照团市委、市教委、校团委的有关精神,爱恩学院团委决定在我院学生中开展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爱恩学院全日制在籍学生

二、评选项目及比例

一)先进个人(占全院学生比例)

1、优秀团员3%    2、优秀团干部2%

(二)先进集体(占全院团支部比例)

1红旗团组织6%  2特色团组织12%

、评选程序

(一)先进个人评选程序:

优秀团员优秀干部: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由班级(团支部)进行初步审查,学院根据确定的评选比例进行初评并张榜公布,报校团委审核

(二)先进集体评选程序:

由班级(基层团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初评并公示后,报校团委审核。

、评选条件

此项内容请参照上海海洋大学《学生管理服务手册》(二〇一年版)中的《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实施细则》有关条款执行。

注意事项

1、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特色)团组织称号不得重复兼报;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2019年度成绩原则上无不及格记录。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受疫情影响,本次评选采用线上评审和答辩方式开展。

3、先进个人登记表待复学后统一下发填写。

4有意向申报优秀团员、优秀团员干部的同学,需下载并填写附件1爱恩学院先进个人自荐申请,交由团支部初审。申请表提交截止时间、答辩时间由各年级辅导员另行通知。

5、有意向申报先进集体的团支部,需下载并填写附件2爱恩学院先进集体申请表),于5102100前发送至爱恩团委组织部邮箱:aientuanweizuzhibu@163.com。答辩材料提交时间、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选是一项重要的团学工作,希望各团支部在评选过程中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严格把关,宁缺毋滥,争取圆满完成评选工作。

 

共青团上海海洋大学爱恩学院委员会

202057

附件1-爱恩学院先进个人自荐申请表.doc附件2-爱恩学院先进集体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