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0-05-02   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1181
爱恩学院关于2020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及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2号)文件精神,以及《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规定,现将2020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及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爱恩学院2020年全日制在籍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先申请,再评选;不申请,不评选”的原则,在“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基础上进行评选工作。

三、评选比例

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年全校毕业生总数的8%,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的比例不超过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

现爱恩学院2020届毕业生按比例分配参评名额公布如下:

学院

学院推荐名额10%(本科)

校优报批名额8%(本科)

市优报批名额

5%(本科)

爱恩学院

35(含市优)

28(含市优)

17

四、评选条件

1.校优秀毕业生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乐于助人,关心集体,有奉献精神,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各学年操行评定成绩至少两次为“优秀”(高职生、专升本学生至少一次为“优秀”)的应届本科、高职毕业生;

4)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先进个人称号,或者二次以上“优秀学生”、“社会工作积极分子”等先进个人称号;

5)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并至少获得过二次二等以上(含二等)人民奖学金或一次专项奖学金(高职生、专升本学生至少一次二等以上(含二等)人民奖学金)。此外,入学以来每学期平均绩点不低于2.5(高职生每学期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6)有正确的择业观念和积极的就业意识,能够率先升学深造或就业的学生、自愿赴西部和艰苦行业就业、志愿服务西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士官计划”和基层专项招录计划等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需提供相关证明);

7)退伍的应届毕业生授予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占当年校优秀毕业生的比例名额,若申请市级以上(含)优秀毕业生,同等条件优先推荐;

8)申请阶段处于休学或是保留学籍同学不参与此次评选。

2.上海市优秀毕业生

学院将在校优秀毕业生基础上择优推荐。

五、评选程序

时间节点

评选流程

52

学院在易班、学院网站上发布通知

52-6

(下午1600截止)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向学院提交申请,申请所需提供材料如下:

1.电子版申请材料:

申请表:钢笔填写附件1《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申请市优的同时填写附件2《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一栏先不填),扫描转化为电子版,扫描要求见附件4

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信息统计表:填写电子版附件32020年度上海海洋大学校(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信息统计表》,并提交证明材料图片,包括奖学金、先进个人称号、各类获奖证书、公开发表论文(已见刊)等,有效时间为自20169月到202056日前且均以证书上的时间及公章为准,具体要求见附件4

说明:特殊时期,请申请同学尽量提供证明材料,学院进行复核;如无法提供,学院根据学校提供的学生成绩、先进个人情况、赛事获奖情况等材料进行核验。

请将所有申请材料打包发送至wxlei@shou.edu.cn,文件及发送主题命名为优秀毕业生申请+姓名。

2.纸质版申请材料:

待开学后统一提交申请材料。

57-8

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拟定初评名单

59-12

学院对初评推荐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报院长审批,确定校(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学院将评选结果和相关材料上报学校

六、相关说明

被评选为“优秀毕业生”的候选人在毕业前如有下列情况发生者,即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1. 离校前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品行不端或在离校过程中有不文明行为者;

  2.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良以下者。

七、工作联系人

类老师  15692133773

张老师  13009198658



爱恩学院

202052


附件1: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x

附件2: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3:《2020年度上海海洋大学校(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4:文件扫描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