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生: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17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上海海洋大学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就我院宝钢“优秀学生奖”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
我院可推荐1名“优秀学生奖”候选人
评审对象
当年在籍在校本科生、高职生、研究生
申报及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造能力、动手能力和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注重候选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候选人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侧重对学生的“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五、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6月29日—6月30日 学生申请
2、7月3日学院审核
3、7月3日-7月5日学院公示并上报学校
4、7月5日——7月12日
学生处进行复核,根据名额择优选拔“优秀学生奖”获奖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5、7月12日——9月15日
公示后的“优秀学生奖”获奖候选人申报材料报校领导审批,并上报上海市教委。
需提交材料:
(1)《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书面版和电子版,邮箱:c-li@shou.edu.cn书面版一式两份,需贴1寸照片)
(2)获奖证书或发表文章复印件(证书或论文复印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3)候选人另附彩色免冠2寸证件照2张。
六、附件:
1、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1-61900772
上海海洋大学爱恩学院学工办
2017年6月29日
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