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18号)文件精神,以及《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规定.本次2017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及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时间为2017年4月1—4月20日。
一、评选对象:2017年应届全日制本科
二、时间结点:
时间节点 | 评选流程 |
4月1日(周六) | 学院在易班、学院网站上发布通知 |
4月1日(周六)~10日(周一上午11点前) | 学生提交申请材料至爱恩103 提交材料如下: 1,《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一栏先不填,由学校统一填写;《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以上两个表格务必正反打印)。 2,大学期间所获得的所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4月11日-14日(周五) | 学院审核 |
4月17日(周一) | 学院对终审名单进行公示 |
4月20日(周四) | 学院对终审名单报学校 |
附件一: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二: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咨询电话:61900772 李老师
上海海洋大学爱恩学院学工办
2017年4月1日
附件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3: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