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11-24   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2002
2013级毕业设计(论文)通知(七)

2013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通知(七)

  

2013级全体学生和论文指导教师:

  

一、第一批次论文安排及要求:

1、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原创性,提高学生学术诚信,杜绝学位论文抄袭行为,加强对毕业论文质量监控,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检测管理办法》,现对毕业论文实行100%学术检测。请学生按照论文工作程序表要求,务必在128日前完成指导教师审核同意的毕业论文初稿。按照学校所规定的网站上传论文进行检测(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使用手册),检测时间安排:129-1218日,请指导教师对学生论文内容和检测结果进行察看并审阅,1214前给出评语及修改意见。检测通过(文字复制比≤30%的学生在1215日之后上“中国知网”查阅导师评语及修改意见,根据导师意见进行论文修改并准备答辩等相关事宜。

对首测未通过(文字复制比30﹪)的论文必须进行第二次检测,第二次检测时间:1216日。学生需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论文修改,修改后进行第二次上传检测,指导教师在1218日前对论文内容和监测结果再次认定及评价,通过检测(文字复制比≤30%,方可进行论文答辩;否则,论文将为不合格,不能毕业。因此,学生撰写论文要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不能作假和抄袭。指导教师要对其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

  

2、论文检测账号和系统。检测登录“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学生登录:http://check.cnki.net/user/,登录后请立即更改密码。

学生用户名:学号

帐号密码:aien学号

e.g.学生学号为0291154

登录的用户名:0291154 密码:aien0291154

注:具体操作使用方法请见“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操作指南(图示·学生版),如使用中出现问题,可直接联系学院教务办公室史珏老师。

  

3、检测结果认定与处理

1)对检测结果的认定与处理,按学校《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认定与处理办法见表1

1. 毕业论文学术检测结果认定与处理

次数

文字复制比

结果

认定与处理

首测

≤30%

通过

指导教师给出评语及修改意见

30

未通过

学院要求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修改后进入二测

二测

≤30%

通过

指导教师对论文内容和检测结果再次认定及评价

30

未通过

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备注

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他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2学生上传检测论文应与答辩论文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否则将取消答辩资格,指导教师应严格把关。

  

4、完成论文终稿和答辩。学生检测后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进行论文修改,请第一批次学生把指导教师审核同意的论文终稿于1223日前以电子版发送到学院教务办公室,请务必以“专业-学号-姓名-论文终稿”命名。

第一批次论文答辩时间为:20161226-201716进行。

  

二、第二批次论文安排及要求

第二批次学生在129前上交一份纸质材料到学院教务办公室(电子版本与中期考核材料届时打包一起发到学院教务办公室)。根据安排完成毕业设计任务书后,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撰写论文的准备工作,完成《中期检查表》《文献翻译》《论文综述报告》和《论文大纲》等材料,在201733日前,交于指导教师审核。

  

  

论文封面.docx

上海海洋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设计报告(论文)撰写规范.doc

“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操作指南(图示·学生版)-2015年5月.pdf  

  

  

  

爱恩学院教务办公室

2016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