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3-31   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697
关于申报2016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6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市教委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计划项目的工作要求,现启动我校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新一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兴趣驱动。申请立项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在兴趣驱动下自主选择实验项目,所选的实验项目不能是教师科研项目的一部分。

2. 自主实践。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研究、自主完成创新项目,导师只对学生的实验方案、技术路线提供指导。

3.重在过程。申报的项目要注重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及在创新思维、知识与实践能力方面的收获和感悟。

4.注重实效:申报的项目内容要与社会生活实际相结合,研究结果要能对实际存在问题有所解决或帮助。

  二、申报要求

申报对象为本校全日制本科二、三年级学生,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以2014级学生为主体,团队成员可以跨年级组成。

2016年预计可申报的市级项目数为170项,爱恩学院申报分配数为8

每个学生只能申报主持或参加一个项目。鼓励学生开展合作研究,项目主持人限1人,合作研究项目参与者(含主持人)不超过5。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学校学生创新项目。

申报的项目应具有学术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先进性等特点,并做可行性分析。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

项目完成期限为1-2年,项目主持人应保证能在校期间完成项目任务,并充分利用寒暑假及课余时间完成研究项目。

项目申报应根据各学院制定的《大学生申报课题指南》为引导,一般按指南申报的项目数比例为70%,学生自由申报的比例为30%

在遴选项目时请安排好创新项目和创业项目的比例,建议创业项目数不低于总项目数10%

三、申报时间和程序

  1. 组织学生申报项目项目汇总表(附件1)、申请书(附件2)、申报项目资料(如有请提供,如确实没有,也可不提供)以及答辩PPT(答辩考核点可参考附件34),请务必于于410前发送至邮箱 aienkechuang@163.com过时不候

2拟定于412,安排专家对学生申报项目进行答辩和评审(评审组专家3人,另安排1位秘书),请提前准备好相关答辩材料

3、根据市教委和项目管理程序的要求,学院须报教务处以下材料:

  1. 《上海海洋大学市级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1,按推荐优先度排序)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文件。

  2. 《上海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同汇总表顺序一致)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文件。

  3. 各项目的《立项评审表》、《综合评价与修改意见表》(附件34,同汇总表顺序一致)交教务处纸质材料一份。

 

如有问题可联系:王炳卓,联系电话:18017006385,电子邮箱:568219132@qq.com

四、经费资助

对经批准的每个项目学校予以资助,对跨学科专业的研究项目,根据项目研究难度,酌情增加资助额度。立项项目经费专款专用,项目负责人要合理编制经费预算,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必要的实验耗材、药品、图书资料以及相关调研开支等。经费使用按申请书中的预算和学校财务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院级)2016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项目申报通知及附件.zip

  1. 上海海洋大学2016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汇总表

  2. 上海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请书

  3. 上海海洋大学2016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立项评审表

  4. 上海海洋大学2016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综合评价与修改意见


上海海洋大学爱恩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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