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海洋大学骆肇荛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实施细则》,现将第十六期项目资助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基金资助对象为上海海洋大学全日制在籍学生。已经获得资助的团体和个人
再次资助。
二、资助范围
1.研究项目:指由学生立题申报,教师指导建议、科研项目子课题产生的,具有创新意识,可能会产生优秀成果或产品的项目。
2.竞赛项目:指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市场前景、已经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在较短时期内产品化可行性强、可以推荐参加各类国内国际竞赛的项目。
3.学术活动项目:是指大学生科技创新协会以学生为主体开展的学术报告和交流活动。其报告和交流的主要内容来源于研究项目和竞赛项目。
三、申报条件
本基金资助的项目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研究项目具有科学性和学术价值。
(2)研究项目具有创新性与市场(应用)前景。
(3)研究项目立论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合理可行。
(4)研究项目团队不得少于3人。
四、申报名额分配(各学院推荐项目建议不少于以下数额)
学院 | 理工类 | 文史类 |
水产与生命学院 | 2 | / |
海洋学院 | 1 | / |
食品学院 | 6 | / |
信息学院 | 2 | / |
工程学院 | 1 | / |
经济管理学院 | / | 3 |
人文学院 | / | 1 |
外国语学院 | / | 1 |
高职学院 | 1 | 0 |
爱恩学院 | 2 | 1 |
五、资助额度
基金项目及资助额度分类表 | |
分类 | 理工类 | 文史类 | |
研究项目 | 竞赛项目 | 学术交流项目 | 研究项目 | 竞赛项目 | 学术交流项目 |
重点 | 5000-10000 | 5000-10000 | 10000 | 2000-5000 | 2000-5000 | 10000 | |
一般 | 2000-5000 | 2000-5000 | / | 1000-2000 | 1000-2000 | / | |
鼓励 | 1000-2000 | 1000-2000 | / | 500-1000 | 500-1000 | / | |
六、申请流程
1.各学院成立学院初审推荐小组,并在初审小组中指定基金联络人,负责指导协调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同时对项目组在基金申报中经费使用、结题等进行指导、督促,评委组名单盖章后报基金委员会秘书处。
2.2016年3月2日在校园网公告栏自行下载项目申请书(附件1.)。
3.2016年3月22日,申请人将项目申请书提交至各学院负责老师办公室(见附件2.),学院骆基金项目负责老师将评委名单(附件3.)盖章后报基金委员会秘书处;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或答辩,项目申报书和学院资助项目汇总表经组长签字后送交秘书处;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纸质版本交至秘书处,电子版本发送至825537899@qq.com。(食品学院A109室, 联系人梁奕璐18801807068)
4.2016年3月24日前基金秘书处报基金委员会主任批复;
5.2016年3月25日前基金资助公告;
6.2016年3月29日签署资助协议/项目启动。
请各学院积极参与,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
1.上海海洋大学骆肇荛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申请表
2.上海海洋大学骆肇荛科技创新基金各学院负责人一览表
3.各学院第十六期初审推荐小组评委名单
上海海洋大学骆肇荛科技创新基金秘书处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