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海市《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奖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学校的相关通知精神,现就爱恩学院“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国家奖学金:3人(8000元/人/学年)
上海市奖学金:3人(8000元/人/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19人(5000元/人/学年)
三、时间节点
时间节点 | 评选流程 |
9月19日(周五) | 学院在易班、学院网站上发布通知 |
9月19日(周五)~26日(周五)15:00前 | 学生提交以下表格提交纸质版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以及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至爱恩学院103办公室李春老师处。 表格清单为:《国家奖学金审批表》、《国家奖学金评选表》;《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表》;《上海市奖学金审批表》、《上海市奖学金评选表》 填表要求:申请表格必须如实填写,如没有则填写“无”;申请理由必须为第一人称撰写,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并由申请人亲笔签名。 学生根据学生守则要求提交审批表和评选表,可多项申请,但在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 |
9月27日(周六)-28日(周日) | 学院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
9月29日(周一) | 学院召开评审会,确定获奖名单并公示 |
9月29日(周一)~30日(周二) | 学生上网登录填写信息,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提交,报学生处 |
爱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