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12-04   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219
爱恩学院关于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为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沪海洋教〔201750)文件要求,现启动本学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定对象

  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二、申请要求和流程

      1.申请人在申报前须认真阅读《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附件1《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附件2两个文件,确认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2.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并提交《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3学生和指导教师可使用电子签名),同时提供相应成果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供学院认定时审核复印件作为认定材料留存归档。

      3.学院审核认定后在学院官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最终审定后将认定的学分和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三、学院认定审核时间安排

  申请受理时间:2023124—20231218

  请符合条件需申请的学生按照受理时间向学院提交申请表《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学生用)》和相应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发至教学事务管理中心公共邮箱:aien-12@shou.edu.cn,同时书面材料最晚于121816:00前提交至学院202办公室,逾期将不再受理。


  若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学院教学事务管理中心王老师,联系电话:61900794。

 附件1.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doc

 附件2.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doc

 附件3.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学生用).xlsx

 2021学科竞赛清单.doc

 2022学科竞赛清单.xlsx

 2023学科竞赛清单.xls


爱恩学院教学事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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