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沪海洋教〔2017〕50号)文件要求,现启动本学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定对象
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二、申请要求和流程
1.申请人在申报前须认真阅读《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附件1)和《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附件2)两个文件,确认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2.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并提交《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3,学生和指导教师可使用电子签名),同时提供相应成果证明材料,供审核认定,并留存归档。
3.学院审核认定后在学院官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最终审定后将认定的学分和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三、学院认定审核时间安排
申请受理时间: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20日
请符合条件需申请的学生按照受理时间向学院提交申请表《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学生用)》和相应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发至教学事务管理中心公共邮箱:aien-12@shou.edu.cn,同时书面材料最晚于6月20日中午12:00前提交至学院202办公室,逾期将不再受理。
若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学院教学事务管理中心王老师,联系电话:61900794。
附件1.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doc
附件2.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doc
附件3.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学生用).xlsx
爱恩学院教学事务管理中心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