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35号)、《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沪财教[2014]3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春季学期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计划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19号)的有关规定、上海市教委学生处有关会议精神和《上海海洋大学2018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通知》的要求和名额分配,经本人网上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初步评议,现公示2018年爱恩学院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