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9-06-10   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614
爱恩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19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上海海洋大学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就我院宝钢“优秀学生奖”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

全校可推荐1名“优秀学生奖”本科生候选人

二、评审对象

当年在籍在校本科生

三、申报及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造能力、动手能力和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610日——613日:学生申请交材料

2614----616日:学院评审;

3617日——619日:学院公示并提交学校;

需提交材料:

1)《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书面版和电子版,书面版一式8份,2份需贴1寸照片)

2)候选人另附彩色免冠2寸证件照2张。

3)获奖证书复印件;

特别提醒

1、《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中“学校综合评价意见”文字内容由学院进行填写;

2、依照往年申报经验,《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中有2栏分别限填“2000字、660字”,尽量达到。

3、申请材料交至爱恩学院109办公室,李老师,电话:61900786

六、附件:

宝钢奖学金评审细则.docx

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doc

  

  

  

  

爱恩学院

                    2019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