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12-10   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260
爱恩学院组织学习宪法辅导报告

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和法律修养,124日下午,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和国家首个“宪法宣传周”到来之际,爱恩学院邀请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江崇文就学习宪法作辅导报告。活动由爱恩学院党总支书记杨妍艳主持,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活动。

江崇文老师首先强调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并以宪法树的形式形象地解释了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关系,指出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巩固和维护国家权力,确立了巩固统治者地位的根本制度和政治秩序,调节了统治者内部的矛盾和各阶层、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规范着国家权力的有效运行,达到稳定和巩固国家政权的作用。

   随后江老师阐述了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各部宪法修订的历程及其深刻的历史背景,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2018年是第五次修改。江老师详细介绍了本次宪法修改的要点,指出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明确地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载入总纲第一条,有着深刻的内涵。宪法中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部署。

此次江崇文老师关于学习宪法的辅导报告对于学院教职工正确理解宪法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培养自觉维护宪法权威、积极履行公民义务的行为习惯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爱恩学院将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坚持依法办学,提升合作办学的规范化水平。

(撰稿:康银花 摄影:郝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