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12-04   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417
爱恩学院关于上海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水生奖学金、林启仁奖学金评选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水生奖学金评颁实施细则》、《上海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林启仁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要求,现将有关奖学金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上海海洋大学全日制正式学籍在读,品学兼优的本科生 。

二、各项奖学金名额

1.水生奖学金2名,金额2000/

2.林启仁奖学金2名,金额2000/

三、 评选条件

水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有志为我国水环境保护事业贡献力量;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讲文明、守纪律;为人诚实、团结友爱;严于律已、宽于待人;乐于助人,富有爱心。

3. 身心健康,乐观进取。热爱专业,努力学习,历年各科成绩均优异,当学年各科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3.5,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4.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实践能力强,并力求把理论知识和生产实践相结合。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者可以优先考虑。

①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项目,撰写总结报告,或获得各类奖项;

②利用假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践,撰写总结报告,有单位评价或发表论文;

③参加并完成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撰写总结报告,或发表论文或获得各类奖项。

5.违反纪律,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自动失去获得奖学金的资格。

林启仁奖学金评选条件 :

1.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献身,模范地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乐观进取。热爱本专业,刻苦学习,成绩优秀,重视社会实践和工作能力的锻炼和提高。

3.在创新创业方面有突出表现。

4.学年各科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3.5,单科成绩(爱恩《大学英语》课程成绩以《爱恩英语》课程成绩为主)不低于75 分。

5.违反纪律,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自动失去获得奖学金的资格。

四、时间节点:

时间节点

评选流程

124日(周二)

学院在易班、学院网站、学院公告栏上发布通知

124-6日(下午16点)

学生填写《上海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并把2017-2018学年获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至爱恩学院109办公室李老师。

127-10

学院审核材料

1211

学院讨论初步候选人

1212-14

学院将符合条件候选人进行公示

1217

学院将候选人上报学校

说明

★:在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申请水生奖学金、林启仁奖学金中的一项。

附件为《上海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

如有问题,请拨打联系电话:61900786,联系人:李老师

  

 02 上海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docx 

  

  

  

  

  

  

  

爱恩学院

                                           2018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