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06-08   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300
爱恩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18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上海海洋大学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就我院宝钢“优秀学生奖”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

全校一个名额,我院可推荐一名“优秀学生奖”候选人

二、评审对象

爱恩学院当年在籍在校本科生

三、申报及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力能手、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67日——11日学生申请

2612日——12日学院审核

3613日——15日学院公示并上报

4619日——25日学生处进行复核,根据名额择优选拔“优秀学生奖”获奖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5626日——715日公示后的“优秀学生奖”获奖候选人申报材料报校领导审批,OA系统发文后上报上海市教委。

五、需提交材料:

1)《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书面版和电子版,书面版一式两份,需贴1寸照片)

2)获奖证书或发表文章复印件

3)候选人另附彩色免冠2寸证件照2张。

特别提醒:

1、《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中“学校综合评价意见”文字内容由学院进行填写,学校领导签名。

2、依照往年申报经验,《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中有2栏分别限填“2000字、660字”,尽量达到。

六、附件:

1、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2、宝钢教育基金会(细则)

申请同学材料交到爱恩学院103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1-61900772,同学们注意时间节点,如逾期未交材料者,视为主动放弃!谢谢!


宝钢奖学金评审细则.docx

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doc

  

  

爱恩学院

201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