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02-26   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1991
2014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通知(十一)

2014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通知(十一)

2014级第二批次学生、指导教师:

1.请第二批次学生务必在228日前完成《论文综述报告》和《中期检查表》发给指导老师审核,请指导教师在31日—34日审核中期考核材料并反馈学生修改意见。经指导教师修改审核同意后,请第二批次学生把《论文综述报告》和《中期检查表》以电子版形式于39日下午16:00发送至学院教务办公室公共邮箱(aien-12@shou.edu.cn)。注意:从313日起如材料迟交一天,扣去论文成绩两分,迟交七天,则取消论文答辩资格。

2.请学生和指导教师认真填写完整表格内容,把书面的导师签好名的中期检查表于313日前上交学院教务202教务办公室,请注意格式(打印在一张A4纸上),导师和学生本人签名请务必用黑色水笔手签。

3.请学生按照论文工作程序表要求,在44日前完成初稿发给指导教师审核,请指导教师在45-47审核论文初稿并反馈学生修改意见,请学生务必412日前完成指导教师审核同意的毕业论文初稿,并准备论文检测。论文封面和格式要求请见附件“上海海洋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设计报告(论文)撰写规范”。

请第二批次的学生务必抓紧时间,积极主动和导师沟通,按时完成。

  

论文封面.docx

上海海洋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设计报告(论文)撰写规范.doc  

  

  

  

爱恩学院教务办公室

2018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