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6-29   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374
关于爱恩学院2017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学生: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17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上海海洋大学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就我院宝钢“优秀学生奖”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

我院可推荐1名“优秀学生奖”候选人

评审对象

当年在籍在校本科生、高职生、研究生

  1. 申报及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造能力、动手能力和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1. 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注重候选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候选人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侧重对学生的“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五、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629日—630日  学生申请

273日学院审核

373-75日学院公示并上报学校

475日——712

 学生处进行复核,根据名额择优选拔“优秀学生奖”获奖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5712日——915

公示后的“优秀学生奖”获奖候选人申报材料报校领导审批,并上报上海市教委。


需提交材料:

1)《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书面版和电子版,邮箱:c-li@shou.edu.cn书面版一式两份,需贴1寸照片)

2)获奖证书或发表文章复印件(证书或论文复印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3)候选人另附彩色免冠2寸证件照2张。

六、附件:

1、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1-61900772


上海海洋大学爱恩学院学工办

2017629


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