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0-09   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1428
2015年上海海洋大学爱恩学院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通知


爱恩学院各位同学: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的示范群体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模范带头作用,按照团市委、市教委的有关精神以及校团委的名额分配,爱恩学院团委开展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为保证评优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地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220132014级爱恩学院全体在籍本科生

二、评选项目及比例

一)先进个人

1、优秀学生标兵3%      2、优秀学生10% 

3、优秀学生干部2%     4、社会工作积极分子6%

(二)先进集体

1、文明班级3个2、先进班级2个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个人

1.德、体、社会实践等条件

:志存高远,坚定信念;热爱祖国,服务人民;遵纪守法,弘扬正气;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强健体魄,热爱生活。

体(美):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至少加入一个学生社团,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免试者除外)。

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活动,表现良好。

科技创新:学习认真,刻苦钻研专业知识,积极参与校内外各项科技创新活动,表现良好。

2.其他条件

优秀学生标兵:凡符合上述要求,操行评定为优,勤奋学习,自强不息,主动帮助同学共同进步,在本学年至少获得一次二等奖学金的同学可申报优秀学生标兵。

优秀学生:在德、体(美)、社会实践的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其他方面基本达到优秀学生标兵水准者,操行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在本学年至少获得一次三等奖学金的同学可申报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基本符合优秀学生标兵条件,在关心集体、为同学服务及社会工作方面业绩显著,且任职时间不少于一学期,在本学年至少获得一次三等奖学金的校、院、团学干部、社团干部的主要干部可申报优秀学生干部。

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在德、体(美)、社会实践的某一方面表现较好,操行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与社会工作且任职时间不少于一学期,在本学年学习成绩合格的同学可申报社会工作积极分子。

(二)先进集体

1.能认真组织学习并实践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集体成员有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

2.学风优良,成员之间经常互帮互助,能积极参加学术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

3.能经常开展丰富而有特色的文体活动,集体成员多数能主动加入社团,能积极参加上级团学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活动,集体成员参与面广,获奖成员多

5.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累积志愿者积分较高

6.积极组织网上易班班级,有正向积极的班级特色

7.1/4的宿舍达到学院特色宿舍标准,有1/3的宿舍达到学校文明寝室评比。

符合上述规定的,可申报文明班级;表现突出的,可申报先进班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

1.不能正常组织政治理论练习的;

2.所属寝室有半数未达到文明寝室的;

3.成员受违纪处分的;

4.成员有1/3人次重修,或奖学金获得比例未达到学校规定的;

5.参与学校活动不积极或集体文体活动不正常

6.社会实践活动未获奖的

7.受到宿舍管理部门违规劝告、违规警告、取消住宿资格的。

、评选程序:

(一)先进个人评选程序:

1.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社会工作积极分子:由年级辅导员召集各班级班委及普通同学共同组成5-7人的评优小组,并将名单公布在班级易班。申请人在学院官网或易班班级中下载自荐表格和自评表并填写,附奖状复印件等佐证材料,统一交予各班团支书。班级评优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所提交的资料审核其自评表,从中选1名候选人提交给年级辅导员。各年级辅导员根据各班级推荐的人选统筹评定,最后交予院团委组织部审核。院团委组织部公示获选名单,统一组织填写正式表格。

2.优秀学生干部:凡是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先在学院官网或易班班级中下载自荐表格和自评表并填写,附奖状复印件等佐证材料交至各年级辅导员。辅导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审核其自评表。根据各年级的名额分配,将评选结果交予院团委组织部审核。

(二)先进集体评选程序:

符合学生守则评选细则要求的所有行政班级均可提出申请。自行撰写申报材料,择日进行公开答辩,学院初评并公示后,报校团委审核。


五、评选时间节点安排表:

阶段

时间节点

评选流程

负责部门

通告

109日(周五)

在易班,学院官网上发布评选通知

院团委组织部

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社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

10月9日-1012

1.各班级班委及普通同学共同组成5-7人的评优小组,并将名单公布在班级易班。

辅导员及各班评优小组

10月9日-1012

2.下载自荐表格和自评表(官网或易班)并填写,附奖状复印件等佐证材料,统一交予各班团支书。

109-1015

3.班级评优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所提交的资料审核其自评表,上报1名候选人及其佐证材料给辅导员。(需附上各班评优小组人员的签名)

1016日左右

4.辅导员按学院分配到班级的奖项人数来决定最终上报名单至院团委组织部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109-1012

1.下载自荐表格和自评表并填写,附奖状复印件等佐证材料交至各年级辅导员。

各年级辅导员

1016日左右

2.辅导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审核其自评表。根据各年级的名额分配,将评选结果交予院团委组织部审核。

集体申优

109-10月13日

1.申报班级上报院团委组织部

院团委组织部


2.答辩材料于1019日前上交院组织部

申优集体答辩阶段

暂定11月初

PPT陈述5分钟,围绕班级学风建设、易班使用、凝聚力建设、组织化管理规范和积极参加院、校级活动等五个方面展开,评委提问3分钟

院团委组织部、学工办老师

公示

1021

对个人申优结果进行公示(学院公告栏及易班)

院团委组织部

填登记表

1021日左右

填写先进个人登记表,请各位评选成功的同学提前准备好个人事迹以及入团入党日期用于填表

院团委组织部


六、名额分配:


项目

名额分配

优秀学生标兵

各年级各班各1

优秀学生

各年级各班各4

优秀学生干部

14

6

13

6

12

6

社会工作积极分子

14

各班各2

13

各班各2

12

各班各3

七、注意事项:

1.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社会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学生干部不得重复兼报,兼报者按第一申请项目进行评判。

2.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社会工作积极分子的班内评选,最后必须全体评优小组人员签名,否则不予通过。

3.主要学生干部为校、院团学干部、社团干部的部长及部长以上职位。

4.社会工作为校、院、社团的干事及干事以上职位。

5.先进集体申报联系人:陆香建 187-7623-2736

6.请各位同学及班级在规定时间节点内申请,逾期不予处理。

7.评选过程中如有情况反映、以及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向各年级辅导员或院团委组织部提出申诉。


院团委书记联系人:马春广130-5221-0313 021-61900784


院团委组织部联系人:徐悦 131-2228-8706 缪嘉轩 130-5235-6391



以上评选方案解释权归属上海海洋大学爱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共青团上海海洋大学爱恩学院委员会

     2015年10月6日



附件一:先进个人自荐表

附件二:爱恩学院先进个人打分表

附件一:先进个人评选自荐申请表.xlsx附件二:新爱恩学院先进个人打分表.xlsx